南宁晚报讯(记者陆增安 通讯员刘邵林 李韦苇)昨日,良庆区法院联合南宁市林业局、南宁市森林公安局等单位,对一起历经18年的“钉子案”进行强制执行,依法对良庆区“牛乌岭”“坛湴岭”面积为247.7963亩林地进行强制腾迁。
此次强制执行的林地属于南宁市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良凤江公园)所有。良凤江公园与良庆区玉洞村委第一队(以下简称玉洞一队)土地行政确权纠纷一案中,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9月12日作出行政判决,玉洞一队将位于原邕宁县万分之一地形图玉洞f-49-37-(54)图幅——东至坛湴岭东面岭脚、南至六南岭西南面岭脚、西起坛天岭岭脊小路、北邻龙站岭岭顶、面积260亩的“牛乌岭”“坛湴岭”,退还给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
由于玉洞一队拒不履行,良凤江公园申请强制执行。原邕宁县法院于2002年5月8日立案执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8月9日指定良庆区法院执行。该院于2006年12月10日立案执行后,未能强制执行结案。经现场勘察及卫星地图确认,玉洞一队仍然占用上述涉案林地至今。因执行条件未成熟,该院于2007年2月9日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11月9日,在该院的主持下共同勘界完毕,确定实际应退还土地面积为247.7963亩,并进入定界埋桩准备阶段。地域内原村民种植的林木已经由申请人良凤江公园办理好砍伐手续。但被执行人部分村民仍对生效判决持反对意见,拒绝归还土地。该院决定于昨日开展强制腾迁行动。
为了确保此次执行行动顺利进行,良庆区法院做出了详细的执行预案,组织干警等共120余人组成现场警戒组、技术与施工组等共8个小组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昨日9时至17时30分,强制腾迁行动严格按照拟定的执行方案紧张而有序地进行,全程使用无人机拍摄进行微博直播。经过钩槽埋桩、砍伐土地种植的速生桉等工序,对涉案土地进行现场定界并清空红线内林木及附着物。清场完毕做好交接笔录后,土地归还申请人管理使用,本次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