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记者从广西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根据《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南宁市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凡年满12~17周岁的居民(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可以前往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
建议该年龄段居民,在家长的陪同下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佩戴好口罩,按规定时间前往附近的接种点接种。
接种安排
第一步:7月份,启动并安排15~17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
第二步:8月份,安排15~17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根据自治区部署,启动并安排12~14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
第三步:9月份,安排12~14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及前面12~17岁相关人群的查漏补种。
全市12~17岁人群疫苗接种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应接尽接的原则进行。实施接种前,学校及接种人员应充分告知监护人,确保知情、同意、自愿接种。
现阶段监护人与学生可根据居住地就近选择接种点,有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开学后,可采取在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的方式进行接种,县(市、区)、开发区疫苗接种专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各学校指定相对固定的接种点进行接种。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叶祯/文 实习生 吴秋颖
编辑:姚佳杏